后记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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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在社会科学中是最年轻的一门。孔德(Comte)在他《实证哲学》里采取这个名字到现在还不过近一百年,而孔德用这名词来预言的那门研究社会现象的科学应当相等于现在我们所谓“社会科学”的统称。斯宾塞(Spencer)也是这样,他所谓社会学是研究社会现象的总论。把社会学降为和政治学、经济学、法律学等社会科学并列的一门学问,并非创立这名称的早年学者所意想得到的。

社会学能不能成为一门特殊的社会科学其实还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这里牵涉到了社会科学领域的分划。如果我们承认政治学、经济学有它们特殊的领域,我们也承认了社会科学可以依社会制度加以划分:政治学研究政治制度,经济学研究经济制度等。社会现象能分多少制度也就可以成立多少门社会科学。现在的社会学,从这种立场上说来,只是个没有长成的社会科学的老家。一旦长成了,羽毛丰满,就可以闹分家,独立门户去了。这个譬喻确说明了现代社会学中的一个趋势。

讥笑社会学的朋友曾为它造下了个“剩余社会科学”的绰号。早年的学者像孟德斯鸠,像亚当斯密,如果被称作社会学家并非过分,像《法意》,像《原富》一类的名著,包罗万象,单说是政治学和经济学未免偏重。但是不久他们的门徒们把这些大师们的余绪发挥申引,蔚成家数,都以独立门户为荣,有时甚至讨厌老家的渊源。政治学、经济学既已独立,留在“社会学”领域里的只剩了些不太受人问津的、虽则并非不重要的社会制度,好像包括家庭、婚姻、教育等的生育制度,以及宗教制度等等。有一个时期,社会学抱残守缺地只能安于“次要制度”的研究里。这样,它还是守不住这老家的,没有长成的还是会长成的。在最近十多年来,这“剩余领域”又开始分化了。

在这次大战之前的几年里,一时风起云涌地产生了各种专门性质的社会学,好像孟汉(Karl Mannheim)的知识社会学,Joachim Wach的宗教社会学,叶林(Eugen Ehrlich)的法律社会学,甚至人类学家斐司(Raymond Firth)称他We,the Tikopia的调查报告作亲属社会学。这种趋势发展下去,都可以独立成为知识学、宗教学、法律学和亲属学的。它们还愿意拖着社会学的牌子,其实并不是看得起老家,比政治学和经济学心肠软一些,而是因为如果直称知识学或宗教学就不易和已经占领着这些领域的旧学问相混。知识学和知识论字面上太近似,宗教学和神学又使人不易一见就分得清楚。拖着个“社会学”的名词表示是“以科学方法研究该项制度”的意思。“社会学”这名词在这潮流里表面上是热闹了,但是实际上却连“剩余社会科学”的绰号都不够资格了,所剩的几等于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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