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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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观察了她很久。

一个美丽柔弱的女孩,没有男伴,穿着白色毛皮大衣和紧身连衣裙,拿着镶嵌着白珍珠的手包,两条腿修长而光洁,没有穿丝袜,粉红色膝盖,大腿颇具肉感。

他一眼就看出她浪荡的本性,哪怕她走进来时,没有与任何人对视。

他相当自信,认为自己能抓住所有女人身上的奴性。当女人穿露出膝盖的裙子时,他的视线能顺着她们的裙摆,延伸至她们的裙底去;当她们对他微微一笑,他能立刻幻想出她们躺在床上妩媚讨好他的模样。他有过很多情人,每个时间都不长,分手时也闹得相当不愉快。他的风评可以说糟透了。可他一回想起自己丰富的情史,就忍不住一阵得意,仿佛那些情史是一座不朽的男性.生.殖.器雕塑,被女人争相膜拜。

他看上了这个女孩。

三天之内,绝对拿下她。

——

多莉点上一支烟,朝酒吧的男招待喷出一口烟,无精打采地接过一杯酒。

她刚跟两个男朋友分手——是的,两个;像三流电影里演的那样,其中一个男人发现了另一个男人的存在,为了抢夺她而大打出手。原本是她最爱的戏码,但碰巧那天她头疼欲裂,于是把两个人都赶了出去。

多莉从不吃回头草,所以两个男友自然而然变成了前任。她过了几天单身日子,开始怀念男人的体温,于是去理发店烫了发卷,走进酒吧,寻找新的猎物。

她尽管长相甜美,眉毛刮得很细,整个人看上去弱不禁风,却力大无穷,是一个玩枪的好手,时常拿着一把毛瑟七点六五毫米口径的手.枪在靶场练准星。她的手比一些大个子的男人还稳,能打中十米以外的靶心。

除了射击,她还爱好骑马、爬山、跳狐步舞,在酒吧喝加冰块的烈性酒到天明。她的脾气很不好,动不动就火冒三丈,有时候长筒袜的吊袜带扣歪了,都会令她一阵火大。她从不掩饰自己火暴的脾气,曾一巴掌把一个男友打得涕泗横流。他们很快就分手了。倒不是因为那个男友不能忍受她的怪力和坏脾气,而是因为她不喜欢哭哭啼啼的男人。

多莉的癖好相当怪异。她不喜欢过于顺从的男人,也不喜欢没有情史的男人。那种男人适合当结婚对象,而她下辈子都不会再结婚。

她只喜欢花花公子,情史越丰富,越能激起她的兴趣,就像一个驯马师对一匹烈马那样感兴趣;如果那个花花公子无法控制体内的雄性激素,脾气暴躁,经常殴打历任女友,那她就更感兴趣了。

她爱极了粗暴的男人。她像野兽一样好斗,粗暴的男人能让她玩得久一些。

这天,多莉刚喝完一杯酒,一个男人就来到了她的身边——他个头很高,长得相当帅气,下颚骨突出且分明,嘴角向下,显得笑容冷漠而嘲讽;穿着一件牡蛎白的长风衣,戴着手套,很有英国绅士的气度。

“怎么一个人喝酒?”他用腔调优雅的英语问,不等她回答,继续说道,“你这样的女孩,适合喝加橙味甜酒、红石榴甜酒和柠檬汁的樱桃白兰地,要不要试试?”

多莉看他一眼,露出一个甜甜的微笑:“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甜酒?马天尼的确不好喝,”她蹙了蹙细细的眉毛,淘气地噘起嘴,“太辣了,辣得我喉咙都疼了。”

吧台的男招待早就见怪不怪,多莉经常这样哄骗男人,而男人们也吃她这套。

“我请你一杯?”男人彬彬有礼地问。

“我不喝陌生人的酒。”

“抱歉,忘记自我介绍了。”男人微微一笑,礼貌地伸出一只手,“乔森·帕里西。”

“我从不和人握手。”多莉眨巴了一下眼睛。

“为什么?”

“我的手太软了,怕你们爱上握住它的感觉——开玩笑的!”她笑嘻嘻地说,“我以前交了个混账男朋友,他像条狗似的爱着我,不允许其他男人碰我,哪怕只是握个手。每次看见我和其他男人握手,他都会像疯子一样发狂。久而久之,我就养成了不握手的习惯,哪怕我和他已经分开了。”

“你还爱他?”乔森问。

“不爱。谁会爱一个疯子?”多莉皱了皱鼻子,“反正我不会。我不喜欢男人管太多。我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

“真巧,我也是。”乔森低声答道,“我们一定很合得来。”

多莉微笑着瞥他一眼,没有说话。嘈杂的摇滚乐响了起来,台上的黑人开始沙哑地演唱。她脱下白色毛皮大衣,露出里面的黑色连衣裙,面料犹如雨伞般光滑紧绷。她转过身,后背竟是完全赤.裸的,两块肩胛骨如同瘦嶙嶙的翅膀般惹人怜惜。

“帮我拿一下手包,好吗?”她说。

他点了点头。怎么可能拒绝她。她简直是个诱人的小天使。

多莉走进舞池,随手挽住一个男子的手臂,开始和他跳舞。她的舞蹈毫无章法,却充满了难以言说的美感——也许是因为她白皙的背部、修长的双腿、不时聚拢的肩胛骨太美了。她虽然烫着时髦的齐耳鬈发,头发却不像其他女孩那样紧贴头皮,而是蓬松地晃动。

她是如此美丽,也是如此柔弱,两条裸露的胳膊像枝条一样纤细。他喜欢柔弱的女人,便于掌控。金橙色的光环下,她娇媚的大眼睛闪闪发亮,荡漾着动人的水光。她的脖子透着娇嫩的粉红色,锁骨突出且分明。她一定还很年轻。最美的是她的嘴唇,如同丰盈饱满多肉的野草莓。他已经开始想象亲吻她双唇的感觉。

他从高中起就跟那些靓丽的歌舞女郎厮混,十六岁时就已经尝过不下十个女人的唇蜜。他是橄榄球队的队长,身强体壮,肌肉结实,还有一张俊美的脸孔,所有女孩都喜欢他。他一边跟学校里的女孩交往,一边跟俱乐部的售烟女郎暧昧不清。

有时候,他甚至觉得自己不会对一个女人交付出真心,所有女人在他的眼里都是一个样。当他对一个女人失去兴趣时,哪怕她脱得精光坐在他的腿上,他也不会情动。

他以收集女人的自杀宣言为荣——每当他和一个可怜的女人分手时,都会收到一封歇斯底里的威胁信。那是他人生中最意气风发的时刻。他彻底控制了一个女人的精神,掌控了她的生死,变成了她生命中最不可或缺的人物。还有比这更令人振奋的事情吗?

在他的眼里,多莉只是他的下一个狩猎对象,他不感兴趣她的人格,也不感兴趣她的喜好,只想如何快速地收服她,让她从身体到心灵都完全地服从他。

——

多莉也是这么想的。

找到下一个狩猎对象,她内心前所未有的平静和愉悦,以至于对蹩脚的舞伴都多了几分宽容。

她是跳舞的好手,但这时候如果表现得太过娴熟,绝对会丧失一些趣味。果然,下一首曲子响起时,乔森走了过来,彬彬有礼地说要教她跳舞。

她眨了眨亮晶晶的眼睛:“真的吗?太好了!”

他开始教她,都是一些基础的、固定的舞步和手势。她学得很快,不一会儿就不再笨拙地踩到他的鞋尖。他的手也从她的腰滑到了她突起的髋骨上,几乎盖住她小小的臀部。

她故作无措地看了看他:“你、你别这样……”

“我怎么了?”乔森温柔地问,“你不喜欢吗?”

她涨红了面颊,说不出话。乔森笑了,用一根手指刮了刮她的鼻梁:“不逗你了,你怎么这么纯情,我的小天使。”

“我叫多洛蕾丝。”她小声说。

“可爱的名字。”他说,“小说里忠贞不渝的小处女都叫这个名字,你是吗?你一定是。虽然你的穿着和那些女人一样风骚,但我能看出来你的不同。你肯定是一个善良保守的女孩,你是吗?”

她的脸颊更红了,答非所问:“你可以叫我多莉。”

“好,多莉。”他柔情地笑笑。

他们又跳了一支舞。这一回,他们配合默契,舞步犹如正确的拼图。台上的黑人歌手越唱越快,他们舞动的节奏也越来越快。他一只手揽住她的腰,另一只手紧紧地扣住她的手。她的手果然很软。她不住地眨着眼,面红耳赤,像学校里十二三岁的小姑娘。那么纯真。好久没碰见这么纯洁的女孩了。

他越来越欣赏她,轻轻地揉搓着她娇小的手掌。她诧异地“呀”了一声,深深地埋下了头。

一曲完毕,她红着脸,跑到吧台边上,找男招待要了一支烟,用两片淡粉色的唇咬住,吞云吐雾起来。

他厌恶抽烟的女人,却莫名不反感她抽烟的行为。纯洁的小姑娘抽烟,就像修女扮成荡.妇一样迷人。他欣赏地看着她:“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

“中学的时候。”她含糊地说。

“为什么?”

她抬起眼,恳求地看他一眼,似乎希望他别再问下去。

“怎么了?”他温和地说,“你要是不想说,可以不说。我只是好奇,像你这样可爱的女孩为什么会抽烟。”说着,他冷不防向前一俯身,用两根手指扣住她的下巴,扳向一边,在她的耳边低语,“看见了么。抽烟的都是坏女人。你像蜜罐里长大的孩子。”

他说的是酒吧角落里的一个女人,那是一个有些衰老的金发女郎,穿着紧致的连衣裙,腿上一双半透明的长筒丝袜,绒球拖鞋在她翘起的一只脚上摇摇欲坠。她正倦怠地举着小小的化妆镜,在喧嚣迷离的灯光下涂唇蜜。

“为什么说她是坏女人?”她迷惑地问。

他笑了笑,松开她的下巴,往吧台上一靠,用手指关节点了点桌面。男招待递给他一杯调好的鸡尾酒。他端起细长的酒杯,一饮而尽,轻蔑地说了句法语。

多莉会法语——她曾交过一个喝醉了就喜欢说法语的英国男友。

乔森说的是,因为我上过她。

她假装没听懂,疑惑地望着他,心却在砰砰狂跳。她想,他肯定有过很多情人。太好了。他彬彬有礼的一面绝对是假象,她迫不及待想看见他真实的一面。他那双骨节分明的手抚摩过多少女人的面颊,那双深邃的眼凝视过多少女人的眼睛,那两片冷漠而轻蔑的唇吻过多少女人的嘴唇?她光是想一想,半边身子都要软了。她太喜欢他了。他是她这段时间最满意的猎物。

“没什么。”他笑着说,“你还没告诉我,你为什么抽烟?”

她眨眨眼睫毛,扭身面对吧台,似乎有些难堪,又有些悲伤,还有几分娇媚的羞怯:“我上学的时候,不太受欢迎,男孩女孩都不喜欢我,他们聚会从不邀请我。我很着急,想要融入他们……”她咬住下嘴唇,轻柔地叹了一口气,“他们说,只要我当着他们的面,抽完一盒烟,就让我跟他们玩。”

“小傻瓜。”他说,“你答应他们了?”

“当然,”她略带忧郁地微笑着,“我太寂寞了,想要朋友。”

毫无疑问,都是假话。她从不缺朋友,从小到大她都非常受欢迎,男孩女孩都喜欢她。上学期间,她没有和任何一个同学闹过矛盾。抽烟是她主动学的,因为男人们都抽烟。她从不抽女士烟,只抽辛辣的烤烟和雪茄。

“我看得没错,你果然是一个善良的女孩。”他说着,取下了她口中的香烟,熄灭在烟灰缸里,“但是抽烟对身体不好,以后还是别抽了。”

多莉眨巴眨巴眼睛,内心却闪过一阵强烈的厌恶。她讨厌被控制。可惜大多数男人都希望像操控木偶那样操控女人。

“好,都听你的。”她乖巧地说。

乔森微微一笑,对她的顺从十分满意。按理说,接下来他们就该直奔主题,像那些寂寞男女一般紧拥在一起,跌跌撞撞地走进昏暗的旅馆里;但他不是一个急色的男人,女人也不会喜欢饥渴的男人。有时候适当地保持距离,能更好地发起进攻。

他看了看手表(故意在她的眼皮子底下抬起手,让她看见表盘上的标识):“时间不早,我得走了。答应我,早点回家,可以吗?这里太危险,不是你该来的地方,我怕你受伤。”

她为难地微笑着。花花公子最大的优点就是知情识趣。果然,她这么一笑,他就懂了她的暗示,主动问道:“这样,我送你回家,可以吗?”

“当然可以,”她轻轻地说,“希望不会太麻烦你。”

“怎么可能?”他笑。

他的车是一辆低底盘的敞篷跑车,明黄色的车身,即使在黯淡的夜色下也亮得惊人。他打开副驾驶的车门,让她先坐进去,然后才在驾驶座坐下,握住方向盘和变速杆,发动跑车。

他是一个英俊、富有、不慌不忙的花花公子,至始至终都和她保持着不远不近的社交距离。他可以像一些粗俗的浪子一样,不管不顾地抚摩她修长的美腿,吻上她微张的小嘴。她绝对不会反抗。但那样就太没意思了。他更希望她像一条忠诚的小母狗似的,卑微地祈求他的怜爱。

很快,她的公寓就到了。多莉穿上白色皮草大衣,拿着手包,走下敞篷跑车。

“谢谢你送我回家。”她不好意思地说,转身就要走。

“等下,”他叫住她,故意停顿了一下(他没有向她索吻,她一定失望极了吧),“晚安,做个好梦。”

无聊的问候。多莉想,也回了一句晚安。

等乔森的跑车离开后,她冷漠地收起笑容,脱下高跟鞋,提在手上,揉了揉酸痛的脚后跟,光着脚踩在鹅卵石小路上,一摇一摆地走向公寓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