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杀人机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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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年后,木斯塔法这个名字,可以让夜哭的小孩禁声!由此可见,他的恐怖,是多么的夸张了,而木斯塔法之所以如此被人恐惧,正是因为幻皇为他设计的这套恐惧套装!

把两张拳套的图纸收了起来,我再次摊开了一张白纸,看了看木斯塔法的各个关节,随后……我飞快的在图纸上画了起来。

先是在木斯塔法的肘部,设计出了两根尺长的尖刺,平时的时候,这对尖刺,是隐藏在小臂内的,一旦需要的时候,微微曲肘,小臂处的尖刺,便会从肘部弹出,形成两把锋利的刃口向外的利刺,一旦木斯塔法用肘部去撞击敌人的时候,这跟利刺,便会先一步刺入对方的胸膛!

而且,一旦木斯塔法旋转起来,那么……双肘部位的利刺,便会形成一道飞速旋转的锯齿,所过之处,恐怕连钢铁都要被锯齿断!

随后,我又在木斯塔法的小腿处设计了这样的尖刺,和肘部的设计相同,一但木斯塔法使用膝部去撞击敌人时,尖刺便会弹出来,狂暴的随着木斯塔法的抬膝,深深的刺入敌人的体内!

随后,我又对木斯塔法的脚部,以及肩部进行了一些设计,分别在关键的发力位置,加上了尖刺,或者是利刃,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木斯塔法的攻击,便的更加的犀利和不可阻挡!

当然,我毕竟不是设计专家,所设计出的东西很简陋,只能算是一个毛胚,但是……我的设计理念已经出来了,以后在使用中,不断的发现不足,不断的加以改善,我相信,这套战甲,绝对会让敌人万分恐惧的!

看着我迅速画出的草稿,木斯塔法和阿兰克斯再次呆住了,不过这一次,我可没有理会他们,仔细的斟酌了好半天,又在关键出做出了一些改动后,才满意的收起了图纸,明天……就定做这样的一套战甲吧!

至于我自己,还是定做一套软皮的战甲吧,贝蒂定做的既然是蓝皮的战甲,那么我就做套白的吧,反正对于我来说,什么战甲都差不多,我主要依靠的是幻兽,如果靠我来对付敌人的话,战甲是起不到太大作用的!所以……一副软皮战甲,已经完全够用了。

至于阿兰克斯,则添置了一套连环锁甲,以及一些箭支,其他的也没什么需要的,总的算了一下,竟然只需要花费不到一百万,这还是在全部都用高级材料的情况下的价格。

不过,值得一说的是,木斯塔法的套装,我们只用精铁锻造,并没有使用太好的金属,因为这套装甲,毕竟是新设计出来的,还很不完善,远远没有定型,要通过实战中的经验,不断的进行调整和修改才成,所以没必要用那么好的材料,很可能……不用一个星期,就得换一套了!

三天后,我们大胡子终于锻造完毕,把所定做的装甲交给了我们,兴奋的接过各自的战甲,我们兴奋的回到房间,穿戴了起来。

我的衣服最简单,就是一套类似与地球上书生长袍的白色袍子,把原来的一脱,换上就得,所以……我是第一个回到客厅的人。

第二个出现的,是曲线玲珑的贝蒂,她的衣服,比我的复杂了许多,盗贼的衣服,扣子比较多,所以穿起来比较麻烦!

不过,对比起来,阿兰克斯的连环锁甲,穿戴起来就更麻烦了,如果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你根本就穿不起来!就算以阿兰克斯的熟练,也依然费了五六分钟才穿好。

看着浑身联欢锁扣,金光耀眼的阿兰克斯,我不由赞叹的摇了摇头,这家伙真的太得天独厚了,英俊潇洒,风度翩翩,一头阳光般的金发,真的很飘逸!

再看看我自己,就没什么特色了,一头黑发,经常可以看到,一张脸虽然不丑,但是却也算不上是英俊潇洒,比起气度,气质,更是落后了阿兰克斯好几条街!

哎……感慨的摇了摇头,我放弃了和阿兰克斯比较的念头,那句古话说的还真对,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真的要去比的话,真没法活了!

不过,我的念头很快便打消了,当我看到木斯塔法一脸兴奋的走出房间的时候,我不由惊喜的站了起来,如果……和木斯塔法比起来的话,嘿嘿……我可就强的太多了,也可以用一用类似与英俊这一类的字眼了!

木斯塔法的战甲,目前来说,是非常简单的,胸腹背,大腿等处,大面积的肌肤都裸露在外面,在没有想好这些地方的应用前,我不想随便的加上些没用的东西,那只会增加战甲的重量,没有太大的作用!

目前,木斯塔法的身上,主要就是一双钢铁色泽,面貌狰狞的拳套,以及覆盖了整个小臂的护臂,不过……护臂上,拥有着很多镂空的花纹,花纹中露出了大面积的肌肤!

小臂的外侧,我们设计了隐藏利刺的凹槽,所以微微向外突起了一块,同时……因为这一部分够厚,够结实,所以还可以用来格挡敌人的钝器攻击!

手肘之上,一直到肩的部位的大臂,都是完全赤裸的,在肩头的部位,出现了一对护肩,护肩上各自竖起了一根尖刺,是用来冲撞敌人用的,不过……这部分设计显然还不成熟,有待改进!

接下来,木斯塔法的胸膛之下的部分,是完全赤裸的,胸甲只覆盖到了心窝处,从心窝处往下,一直到腰部,都赤裸着,露出了木斯塔法那结实的有点夸张,极富男性魅力的结实腹肌!

再下来,是一条短裤,在起到一定的防御作用外,最关键的是,无论如何,这条裤子是省不了的,我总不可能让木斯塔法挂着那么大的一条,到处逛游吧,话说回来,木斯塔法那一条,还真他妈的巨大啊,看了后,让我自卑了好久。

短裤下的大腿,又是完全的裸露在外面了,那结实的像石柱的大腿,向所有人展示出了木斯塔法所拥有的力量,没有人敢轻视这样的敌人!

大腿下,就是小腿了,小腿处的设计,和小臂处差不多,可以朝上弹出一根尖刺,小腿下,则是一双边缘布满锋利的锯齿的靴子,这部分的设计,我也不是很满意,毕竟……鞋子不可能做的太沉,那样的话,恐怕要得不偿失了!

这就是木斯塔法的全套武装了,手,肘,肩,膝,脚,针对所有关节的位置,我们做出了强化设计,我们相信,这样的设计,肯定会让木斯塔法的战斗力,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的,穿上了这套战甲,木斯塔法顿时成为了一部杀人的机器!

随后,我们离开了矮人部落,朝距离矮人部落最近的大城赶了过去,要知道,矮人部落中,是没有冒险工会的,矮人部落,是一个完全脱离群体的存在,他们以部落的形式存在,极为团结,虽然也受光明教会的控制,但是却并不属于城市!而是属于一个个部落!

几天后,我们找到了一个大城,把阿兰克斯这个第四大菜鸟,加入了我们的冒险团中,同时,我们注销了所有的任务,一时间,我们菜鸟冒险团的声望,达到了史无前例的负十万多,我们必须连续的完成上万件任务,才有可能挽回这些损失!

此刻,菜鸟冒险团,终于在冒险界被叫开了,不过……和我期待的正好相反,菜鸟两字,被所有人正确的理解了,想一想也难怪,如果不是菜鸟,怎么可能一下接那么多任务?如果不是菜鸟,谁能同时失败上万个任务?损失过亿的金钱,这不是菜鸟又是什么呢?

面对着众人的嘲笑,我很愤怒,可是……我又不能辩驳什么,无奈下,我们只好把怒气发泄到贪狼盗的身上,接下来的几个月,所有的贪狼盗们都要小心了!因为……我要拿他们出气,正是他们,把我害成现在的惨状的!